婚戀交友擦亮眼,男子詐騙200余萬元獲刑11年
2024-03-20 08:15:50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李翔 | 作者: 舒慧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舒慧)男子將自己包裝成成功企業(yè)家的形象,三年間誘騙多名女性,涉案金額高達200余萬元。近日,經(jīng)長沙市芙蓉區(qū)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,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梅某有期徒刑11年,處罰金20萬元,責令其退賠被害人全部經(jīng)濟損失。
梅某無固定職業(yè)和住所。2020年4月,梅某認識黃某后,謊稱系環(huán)保公司老板,取得女方信任確認戀愛關系后,虛構各種工程需要資金周轉(zhuǎn)、支付貼息等理由找黃某借錢。至2022年1月,誘騙對方向其轉(zhuǎn)賬37萬余元。2021年6月,梅某與劉某在網(wǎng)上認識。梅某冒充企業(yè)家身份與劉某建立戀愛關系。在取得信任后,編造虛假投資信息等理由向劉某借錢,至2022年3月共騙取65萬余元。
“他說是做環(huán)保工程的,工程完工就能回款,讓我借錢給他只是暫時資金周轉(zhuǎn)。每次都用甜言蜜語哄我讓我放心?!秉S某事后才發(fā)現(xiàn)自己一直深陷在甜蜜的陷阱中。
朱某、唐某也是受害人。梅某用日常出手闊綽等手段將自己偽裝成環(huán)保公司老板,在明知自己沒有償還能力的前提下,仍先后以談戀愛的方式,謊稱開展業(yè)務時需要資金周轉(zhuǎn)為由,向女友“借”錢。
梅某共計詐騙200余萬元,全部用于賭博和日常揮霍。2023年9月14日梅某被抓獲歸案。
檢察官提醒:近年來,以談戀愛為幌子進行詐騙的案件屢見不鮮,個人在感情交往和金錢交易中,應當保持清醒頭腦,避免陷入感情詐騙的圈套。
責編:李翔
一審:李翔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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